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衣衫襤褸,遮身了

穿綿披絲,舒適了

沾染了紅酒的襯衫,丟給路邊無賴仍然可以遮身







買衣服

不再是因為縫補到沒法修復了

而是

窮極無聊到去逛街

討厭的的服裝設計師

目中無人的只會一個尺寸的樣版


中年以上的男人更可憐

街上已經買不到成熟男人的服飾


環顧四周

滿街跳動著穿迷你裙的阿嬤

套著他孫子衣服的阿公也四處穿梭

流行

把衣服的保暖、遮身得原始用途

玩壞了!


穿衣,是跟心情很有連結的表徵了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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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阿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