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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我們台灣人這麼愛亂倫關係啊?
把女兒推舉為老公的前世情人
(我猜想是女人想誇耀女兒的爸爸有愛他的女兒)
現在又四處看到老公變成大兒子
(應該是女人已經看不起男人的能力了)
最近居然又有人建議把兒子升級當情人?
(這簡直是變態啊!)
女人真的太會寫劇本了
先生就是妳的老公,妳跟他相愛才生下兒女
兒女長大,就讓他們去戀愛、成家吧
就像妳覺得妳婆婆不該寵愛妳先生,同樣的道理
所以,停止用亂倫來伸張妳的控制狂吧!
補註*多麼粗心,我忘記可能造成對號入座。如果妳是這些名稱的擁護者,那是個人的自由。
我對這些字眼敏感,也不可能改變我的想法。所以,我們個自調適自己的問題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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